爷不信神佛但亲身目睹过因果,三岁时的某一日萧竹盈正将他抱在怀中轻轻哼唱摇篮曲,他在小船般晃荡的节奏中发出咯咯笑声,温情倏然中止,萧竹盈如一只折翼蛾子向后倒去,后脑重重地磕在水泥地面发出惊悚的撞击。叶小钗推门而入,眼泪顺着他右脸的长疤一道与黑熊英勇搏斗后的勋荣流了下来,萧竹盈七窍流血已无生机。金少爷隐约发觉那是一种报应。
金少爷在村民的冷眼与叶小钗的漠然中茁壮成长,不仅身逾八尺,而且相貌堂堂。他自知心浮气躁无心学业,不如趁青春韶华寻欢作乐,结交好几个女朋友招摇过市。行事乖张为他树敌不少,时有挑衅都被他用拳头揍了回去,因此也收了几个小弟,每日跟在他后头替他背书包顺带买上豆浆油条肉包。
秋季收成罕见的不尽人意,数量勉强,但还算过得去。这一年金少爷十六岁,没有人发现这是饥荒翩然而至的前兆,所有人翘首以盼即将到来的新年。除夕的深夜下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瑞雪,清晨推门纹丝不动,原是积雪半尺抵在外头。其后几天雪势未有消减,将整个村庄染成纯白一片,许多人因此罹患雪盲。大雪封山,外头的人进不来,里面的人出不去,与群山野畜共成困兽——后山野猪成群,无法出去找寻食物,躁动不安,于某日凌晨袭击了一户倒霉蛋,全家五口被啃得只剩骨架。村民又惊又怕,召来众人共讨商议,猎户们义愤填膺组成了野猪围剿小队,意在捕获野猪王杀鸡儆猴,以此逼退猪群。
叶小钗十五岁时单枪匹马捕杀了一只黑熊,因此成为远近闻名的猎人。虽有金少爷这个妖孽在侧,但他为人忠厚老实,博得村民尊敬,自然参与了野猪围剿小队。此事沸沸扬扬,金少爷刚到学校便有几个混混“好兄弟”凑来探听,掩不住兴奋低声问道:“你爹去杀猪,你会不会去?”金少爷正欲破口大骂,他一向厌恶他人提及叶小钗与自己的关系,转念一想,这可是个千载难逢树立形象的好机会:在他飘飘然的幻想中,金少爷身着狼皮大衣,右手拎着土枪,左手提着野猪王的巨型头颅,淋了浑身热血,怀春少女为他彻夜难眠。因此话锋一转,掺了几分得意,立即夸下海口:“这有甚难的,到时且看我如何英姿飒爽,杀那野猪王偿命。”却见这几人露出神秘的微笑,悄声道:“你同那群猎户进山有甚意思?叶小钗既参与野猪围剿小队,定有他们挖的猎洞的计划书,你且将其偷来。我们准备今夜进山,先擒住那猪王回来领功,你胆量够不够?”
金少爷哪愿露怯,当即满口答应下来。加之少年心性作祟,这般刺激总归要尝上一尝。推开家门,烟囱里的柴烧得灭了,一肚子的煤灰,屋内是一种半热未冷的温度。平房不大,他的房间、叶小钗的房间与客餐厅呈块状挤压而成,地面铺设陈旧脏污的毛毯,墙上挂着一柄56式半自动步枪。他在客厅翻箱倒柜半晌未果,目光投向叶小钗的房门。这是他第一次进入叶小钗的世界,男人保持着平庸且无趣的生活习惯:没有消遣的黄色小人书或是任何值得诟病的俗欲,在他想象中男人或许会耐不住寂寞的侵蚀转头寻找新欢。一张狭窄的行军床,一张布满笔迹的木桌,他认出那是他年幼的字迹。男人的世界干净得如同他一夜白头的雪发,沾不上半分尘埃。他的喉头生出点不明不白的涩,硬生生地吞了下去,才记起自己此行的目的。他在床头柜的抽屉中找到了那份记载猎户们所挖猎坑的地图。方关上房间门,叶小钗肩披满身风雪走了进来,捏着一根劈作两半的羊腿,周身散发着一股冰冷的羊骚味。他的瞳孔迅速收缩了一下,似乎讶异他为何出现于此。金少爷心虚地扯了扯嘴角,正想一言不发转身进屋,又想这样是否太过欲盖弥彰,绞尽脑汁挤出一句:“今晚吃羊骨汤?我来帮你。”叶小钗淡淡地看了他一眼,将羊腿骨丢了过去,慢慢解开身上的大氅。金少爷暗骂自己多嘴,取了砍刀任劳任怨地开始剔肉。两人在沉默中煮好一锅汤色鲜亮的羊骨,增添白萝卜块为佐,撒白胡椒粉与香菜叶,吃得浑身暖热冒汗。
叶小钗安静地坐在桌边,伸手替他夹了一块贴骨肉,唇角微微翘起。他竟看得有些呆滞,筷子啪嗒掉在地上,荡起了整锅羊汤的涟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