格生气。
我忽然意识到自己不过是他芸芸朋友中的一个,他看我的眼里含水,不过是因为他生的漂亮。
他帮我,也不过是因为本身就助人为乐。
我们聊天的内容再正经不过,只是我欲念深重,满脑子都是对他的污言秽语,才会觉得普通的话下都暗藏色情。
我本来就是个恶人,我就要尽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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颂文再来时已是深冬,我不敢确信他会及时告诉我来,就叫人帮忙查了他的行程。
他来似乎是为了拍什么杂志,特地从剧组抽了几天出来。
果不其然,他并没有告诉我来的消息。我却通过朋友知道,早早的蹲守在高铁站。
这很好查,但他不红,没有人来接。
我坐在车上看他带着一个助理说说笑笑的提着行李在出站口等,又跟着他的车一直到了酒店。
他是闲不住的性格,七点下的高铁,中午点了顿外卖,下午出门时竟然还换了一身衣服。
我就这样跟着他走了一整天,看他跟朋友说说笑笑,又独自一个人去看家乡的风景。
他走过很多并不算漂亮的地方,却总驻足下来久久凝望。
我用摄像机照,看他抚摸家乡的石桥。
他对无生机的石头都摸的那么认真,好像凝望的够久,这些东西就能真的活起来。
那东西在我眼里不过是块死石罢了,他却用我教的手法拍它,而我甚至不知道他为何不及时传给我。
他莫不是的发贱?妄图给予这死东西生机,难道是想把这块石头生下来。
我隐隐起了妒意,若是真可以生,从他身体里出来的,也应该是我。
我抓紧了摄像机,拿开时,生生在上面印出了十个指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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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日,我跟着颂文去了拍摄的地点。
不得不说,他穿这身衣服很好看。高领黑毛衣配浅蓝大衣,很符合这个季节的颜色。他最适合与自然的颜色相配,仿佛也是孕育世界的一员。
毫不自谦的说,就算我人品道德上如此一无所有,我手里最多的仍可以说是人脉。
于是我托朋友混进了摄影团队里,戴着口罩和帽子藏在人群中,又跑到一侧拍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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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工作时候很认真,并没有分给我任何一个眼神。我觉得很可惜,那群技术烂的不行的杂碎根本拍不出他半分美丽。
我躲在角落里,从他看不见的地方找取旁人看不见的色情。
他很好拍,很配合,所以进程也很快,太阳还没落下就已经可以收工回家了。摄像组的道具里有饭,他就干脆把道具当正餐吃了。
我还是有些怂的,没敢凑上去跟他一桌,而是像其他工作人员一样吃盒饭。他们在门外台阶上,我站在二楼栏杆旁看他,怎么都觉得吃不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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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座城市很大,大到即使你生活几十年也无法了解他的全部。
而人们最先看见的都是那些光鲜亮丽的地方,它们象征着这座城市现代化的欲望。
所以我俩都习惯,在散步时往那些还未改造过的老城区走。
更喜欢的是,在这座熟悉的城市里,发现自己未曾了解过的新鲜东西。
先前在微信上聊天,我有意无意的将他引导去一个完全符合他要求的老建筑区。果不其然,他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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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且独自一人,并没有叫我。
从摄影结束之后我就没有再亲自跟他,而是叫了别的朋友实时拍摄他的视频。
视频里他又换成了私服,穿着黄色夹克和薄薄的白色内搭,脚上的皮鞋还没来得及脱下,显得精致又漂亮。
我却感到心痛,因为不能把精液抹在他如此契合的蓝大衣上。